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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無子,配偶手足來分遺產怎麼辦?

作者:扶停雲律師

林先生和太太今年45歲,結婚17年,兩人年輕時就決定不生小孩,兩人一起努力工作、存錢、老了要世界各國到處旅遊。

某日林先生看到一則新聞得知,夫妻無子女,遺產要分給給兄弟姊妹,非常的驚訝!林先生網路搜尋了解相關法規後,覺得遺產分給自己的爸媽,照顧爸媽的後半輩子相當合理,但依民法規定,因為夫妻倆沒有子女,未來父母過世時,那就是由兄弟姊妹繼承。但手足們已各自成家立業,他希望未來若是他比老婆還早離世,他希望自己辛苦打拼的錢可以照顧妻子的後半輩子,便與傳鈺顧問公司聯繫,做律師與財務規劃師的聯合諮詢,並完成遺囑與財務的規劃。

以下是諮詢建議:

一、兄弟姊妹分多少?

民法保障兄弟姊妹的繼承權,在財產部分就算運用遺囑剝奪,仍保留遺產應繼分的二分之一稱特留分,除非相信人性手足願意放棄繼承權、或有重大侮辱去剝奪繼承權,兄弟姐妹始終得主張。

二、如果避不了,可以給少一點?

是可以少給的,只需要壓低被繼承人的遺產,或運用財務規劃進行操作,例如像是:

(一)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

(二)生前贈與

(三)成立信託契約

(四)運用人壽保險

三、結論

總結來說,遺囑的規劃是避免人死後依照民法應計分進行分配,壓低特留分更需要財務的手段進行操作,如要解決林氏夫妻的問題,遺囑與財務規劃更需要相輔相成,使得讓後走的人獲得遺產上的保障。